滅火器應當放置在陰涼、干燥、通風、并取用方便的部位。環境溫度應為4℃~+55℃,冬季應注意防凍。
定期檢查噴嘴是否堵塞,使之保持通暢。每半年檢查滅火器是否有工作壓力。對空氣泡沫滅火器只需檢查壓力顯示表,如表針指向紅色區域即應及時進行修理。
每次更換滅火劑或者出廠已滿三年的,及以后每隔二年應對滅火器進行水壓強度試驗,水壓強度合格才能繼續使用。
干粉滅火器應放置在保護物體附近干燥通風和取用方便的地方。要注意防止受潮和日曬,滅火器各連接件不得松動,噴嘴塞蓋不能脫落,保證密封性能。滅火器應按制造廠規定要求定期檢查,如發現滅火劑結塊或貯氣量不足時,應更換滅火劑或補充氣量。
滅火器一經開啟需要進行再充裝。再充裝應由經過訓練的專人按制造廠的規定要求和方法進行,不得隨便更換滅火劑的品種和重量,充裝后的滅火器,應進行氣密性試驗,不合格的不得使用。
應放置明顯、取用方便的地方,不可放在采暖或加熱設備附近和陽光強烈照射的地方,存放溫度應為-10℃~+55℃。
定期檢查滅火器鋼瓶內二氧化碳的存量,如果重量減少十分之一時,應及時補充罐裝。
在搬運過程中,應輕拿輕放,防止撞擊。在寒冷季節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時,閥門(開關)開啟后,不得時啟時閉,以防閥門凍結。
滅火器滿五年或每次再充裝前,及以后每隔二年應進行水壓試驗,并打上試驗年、月的鋼印。
潔凈氣體滅火器
應存放在通風、干燥、陰涼及取用方便的場合,環境溫度應在0℃~+50℃ 。
不要存放在加熱設備附近,也不應放在有陽光直曬的部位及有強腐蝕性的地方。
每隔半年左右檢查滅火器上顯示內部壓力的顯示器,如發現指針已降到紅色區域時,應及時進行檢修。
每次使用后不管是否有剩余滅火劑都應送維修部門進行再充裝,每次再充裝前或期滿五年,及以后每隔二年應進行水壓試驗,試驗合格方可繼續使用。
滅火器標識
無法清楚識別生產廠名稱和出廠日期(包括貼花脫落,或雖有貼花但已看不清)的滅火器需要報廢。
維修后的滅火器的筒體應貼有持續性的維修和合格標識,維修標識上的維修單位的名稱、筒體的試驗壓力值、維修日期等內容應清晰,每次的維修銘牌不得相互覆蓋。
外觀結構
滅火器壓力表的外表面不得有變形、損傷等缺陷,否則應更換。
滅火器的壓力表的指針是否在綠區,否則應充裝驅動氣體。
滅火器的噴嘴是否有變形、開裂、損傷等缺陷,否則應予更換。
噴射軟管是否暢通、是否有變形和損傷,否則應予更換。
滅火器的壓把、閥體等金屬件不得有嚴重損傷、變形、銹蝕等影響使用的缺陷,否則需要更換。
保險銷和鉛封是否完好,是否被開啟噴射過。
筒體嚴重變形、筒體嚴重銹蝕(漆皮大面積脫落,銹蝕面積大于、等于筒體總面積的三分之一者)或連接部位、筒底嚴重銹蝕的滅火器需要報廢。
滅火器的橡膠、塑料件不得變形、變色、老化或斷裂,否則需要更換。